二、关税计征 1、关税税率 日本的关税税率分为三类:固定税率、协定税率和优惠税率。 固定税率依据《关税法》和《关税临时措施法》制定。 协定税率根据双边或多边协议制订。 优惠税率适用于日本自行指定的优惠商品、优惠国家和地区。 2、关税征收方式 (1)从价税:日本93%的进口商品的关税为从价税。 (2)从量税:以进口商品的件数、容积、重量等标准征收关税。 (3)混合税:对同一种进口商品同时征收从价税和从量税。 (4)特殊形式的关税:包括差额关税、滑准税、季节关税及关税配额。 (5)特种关税:包括紧急关税和其它特种关税,如报复关税、抵销关税、反倾销关税和对抗关税等。 3、缴纳关税 日本对进口关税的申报规定了两套体制,一是自我估价纳税制度,纳税人应根据进口申报主动自行算出应缴关税并向海关纳税;二是审定纳税制度,由海关将纳税通知书发给纳税人,纳税人按海关通知交付税款。 (1)交付关税的期限。进口申报人原则上必须在海关放行货物前交纳关税。 (2)交纳关税的手续。 a、交纳关税人要把税款交到日本银行或指定接收关税的其它银行,海关主管官员也可经授权接收税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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